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深夜。电台的值班人员给我打来电话,说有一位派出所的所长要提供报道线索,可不可以把你家电话号码告诉他。我说可以,我等着。派出所所长的电话立刻就过来了,声音宏亮,第一句话就是:呼市的“12·7”枪案告破了,凶手在银川落网,明天早晨押解回呼市,能不能去报道一下。我问凶手是什么人,他说是一个二十六岁的女人,说这女人手真黑而且还有其它案底,见面再说。
第二天清晨我们守在车站,见到了给我打电话的派出所所长,他人高马大,姓关,我也依刑警们的习惯,简称他为关所。关所介绍了案情。那是1998年12月7日,在他派出所所辖街区的一个出租给外来人口居住的民房里,房东老太太去给房子生火,发现屋里地上、床上有血迹,邻居有个后生也跟进去,发现床下有个用棉被包得齐整的长方形的东西,他没敢动,拉上老太太就去派出所报案了。
刑警们迅速出现场,棉被里果然是一个死尸,死者为租住在这里的一位二十七岁的男青年叫白明星,头部中枪而亡,凶器是一支警用七七式手枪。1998年4月25日,一位刑警丢失一支七七式手枪,“4·25”丢枪案还在省公安厅挂着号呢,事隔了这么久,这支枪到底出事了。刑警们当时曾竭力寻找这支枪,希望凶手弃枪而逃,而凶手偏偏带走了这支枪,枪患不除,后患无穷。这天是个阴天,这个案件被称做“12·7”枪案,又在省公安厅大要案记录上挂了号。市公安局、区公安分局和派出所三家联手侦破此案。据分析,凶手是白明星的妻子叫李洁,已外逃。
终于第六天的时候,李洁在宁夏银川落网。当时她根本没机会把这支枪掏出来就被扑倒,她显然没想到警方能这样快就找到她,当时她一脸无辜地问:“你们认错人了吧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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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点三十分,从银川开来的列车抵达呼和浩特。关所说李洁曾因偷盗被判过两次刑,还涉嫌卖淫,现在又盗枪杀人。我便想象着将要见到怎样一个凶残、淫荡的女人。李洁被押出站台,我和摄像抢在他们的前面进行拍摄。我所看到的李洁,瘦小,身高不足一米五,穿着也得体,很平静,脸色有些苍白,但神情显得很孩子气,乖乖的,和我们想象中的杀人犯大相径庭。押她回来的刑警也说,她很听话,一路上让吃就吃,让睡就睡。
回到派出所,刑警们开始了审讯,李洁问什么,答什么,声音很小,但思路清楚,她交待了她偷枪和杀人的全过程。
李洁,1972年出生,杀人时年仅26岁。内蒙古阿拉善盟阿左旗巴彦浩特镇人,小学文化。少年时因偷盗被判劳教,劳教后又因偷盗被判劳改。出狱后,1994年和白明星结婚,生有一个女孩,在呼市租房居住,二人均无业,生活无着,便以李洁的偷盗为生,一次李洁行窃时偷到一支手枪。在和白明星的婚姻生活中两人纠纷不断,终于在1998年11月30日深夜,两人又一次打架之后,趁白明星熟睡之际,李洁竟开了枪,而且命中要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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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审讯完毕,办好各种手续,准备将李洁押往看守所之前,警方安排我对李洁进行了采访。我对她说我是电视台法制节目的记者,想谈谈,审讯已经完了,我们只是谈谈可以吗?她点头,我问她童年生活是什么样的,能记住些什么讲一讲,她小声地讲起来。她说:我家很穷,孩子都不长进,被人看不起,我小时候爱玩,不爱讲卫生,学习当时不算好也不算差,就是爱玩,写不完作业,老师就打,专拿教鞭往头上打。我一直恨老师,现在都恨老师。初一没念完就不念书了。
初一就失学的爱玩的不思上进的女孩会怎么样呢?她开始偷盗,14岁时被判劳教三年。谈起劳教生活,李洁眼里竟有了一丝光彩,她说劳教所挺好,起码自食其力,因为年龄小个子小,大家都拿她当小孩,不把她当犯人。结束劳教她本想重新开始,也找了一份工作,在地毯厂上班,但她还是感到抬不起来头来,感到受歧视。我正在想是她太敏感了还是真的有歧视,她好像知道我在想什么,接着就说连上厕所车间主任都会派人跟着她。
在地毯厂干了一个月她就不干了,又回到社会上那些朋友中间,又开始偷盗,17岁时又被判六年劳改,服刑时她又安宁平静下来,做工勤恳,听从指挥,是改造中表现较好的,被减刑一年。等再出狱,心态就跟第一次时不一样了,看见别人吃得好穿得好就不服气了,她要过得比别人好,至于用什么手段她就不管了。她又开始偷盗,然后挥霍。
当时镇上有一户人家有一男子因长相丑说不上媳妇,就托人找到了李洁家,李洁的母亲劝李洁,说你名声不好,找个丑的就丑的吧,李洁说她当时和母亲大吵,说我又不少胳膊不少腿的,凭什么就找丑的,我偏找好看的。不久,李洁在邻居家串门时,遇上了曾在阿左旗当过兵的白明星。我们永远也见不到白明星了,当时我要求关所找几张白明星的照片我们要用摄像机拍下来,我特别叮嘱要生活照,不要遗体照,我不敢看,拍了也不能用。一会儿关所拿了两张照片过来吓唬我说,生活照没了,全是遗体照了,他放下照片吓得我窜出去多远,见大伙笑,我才回去看照片,照片上是一家人依偎在庭院里,白明星高大英俊,李洁娇小玲珑,小女儿聪明美丽,这本应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小家庭啊,是什么把它毁了的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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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问李洁,杀白明星那天发生了什么呢?这时李洁突然哭了,她说她想过好日子,想跟白明星过下去,然后她叙述的时空就乱了。大概意思是最初两个人过得挺好,后来白明星也嫌她的名声不好了,经常打骂她,她有一次逃到银川一个朋友家白明星追到银川把她抢回来。1997年他们回到白明星锡盟的家,李洁对白明星的母亲说你留下一个人吧,我养不了啦,老人没弄懂,留下了小孙女,其实李洁是不想跟白明星过了。
回到呼市,白明星也放弃了人生的追求,自甘堕落了,据李洁讲,吃喝嫖赌他都干了,没钱了,就理直气壮地跟她要,她就又去偷盗了。那一阵子,她专偷宾馆,她大模大样地进入房间,遇到人问,她就说是卖淫的,如果房间没人或是客人睡着了,她就下手偷。
4月25日那一天,房间里睡着的是一位郊区某县来呼办事的刑警,李洁从他身上解下了那支要命的七七式手枪。我问她,你偷钱我能理解,你拿那支枪干什么呢,换了我我就不拿。她的回答太让人意外了,她说白明星喜欢枪,他当过兵,也说过要是有支枪玩就好了。听罢我在心里呼喊着:这个傻女人呵,怎么能傻到这个份上呢!这时李洁又哭了,说枪拿回去,白明星不领情,还骂她,说你拿这玩艺儿回来干吗,这是掉脑袋的事!白明星知道要掉脑袋还不帮我把枪送回去,还留下来玩!
11月30日,白明星又领朋友回家赌,让李洁出去“取钱”,李洁始终把出去弄钱叫做“取钱”,她一出门,差点让车撞死,心里就来了火。“取”了钱,白明星买来酒肉招待朋友,当着李洁的面讲李洁跟别的男人的事情。夜里白明星不让李洁上床,李洁讲不清楚,这里面好像有性强迫的意思,说不侍候好白明星就不能上床睡。李洁睡在地上,喝了一瓶啤酒,拿出枪来比划了半天没下手,就又喝了半瓶,这一次一枪就把人打死了。我问她,你怎么会开枪的呢?对一个女人来说那是挺难的事,她说白明星经常拆开玩,她在旁边看也看会了。我们不能再说死者什么了。但白明星真的是死得该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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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问李洁,眼看着白明星变成尸体你怎么想,她说我可怜他,人家那么年轻,才二十七岁。我问你后悔不,她说不后悔,像白明星这样下去早晚是个死,让别人杀了还不如我杀了让他好死一点。我又问你把那支枪拿走干啥,我想她可能是想拒捕时用,不想她轻轻地说,自杀用。我半晌无语,又轻声问:那女儿怎么办?她面无表情地说,我不让女儿看这样的生活,长大也学坏。
这个小女人才二十六岁就把人生的路走到了尽头。
杀人后,李洁没了主意,去附近一个肉摊上借了一把剁骨头的大刀,想肢解尸体,砍了三刀又流血了,她吓得把刀又还回去,摊主竟用这把刀又卖了七天的肉。李洁谎称去南方做生意,匆匆包裹好尸体推到床下,逃往银川。
我问关所,那把枪在哪里,我们要拍下来,关所提来一只女式随身用的小包,浅色皮质,手掌大小,质感细腻、柔软,细细的带子,非常女人味,里面却装着一支冰冷的手枪,关所说当时手枪就这样装着,被李洁当成随身的用品。
采访完李洁,天已经黑了,她被押往看守所,我们也同车去拍摄,下了车,李洁向看守所大门走去,摄像跟在后面拍,李洁走出光区后便看不清楚了,等她走进大门时画面已黑得看不见人影了,就如同走进了深渊,当时我就给这个片子起名叫走向深渊。
从看守所回来的路上我突然说,我不恨她,她仿佛一个单纯的孩子。一位参与抓捕的刑警也说,她单纯,或是简单。刚去抓她时很恨她,害得大家兴师动众,几天几夜没合眼,但现在不恨她。
在采访中我曾问过李洁,你平时看书不,她说看,看法制方面的。我愣了,问:那你看里边的什么呢?怎样做案?她说我佩服警察,我爱看他们破案的事儿,越看越佩服。我真的不能说李洁说的是假话,真的不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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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家里已经快半夜了。我把丈夫弄醒,把案件的前后都讲了,他是高级法院的刑事法官,我大声质问他:难道全要李洁承担吗?如果她妈妈能教育她,如果老师别打她,如果白明星能出去干活养起这个家,她此时本该是一个正搂着孩子睡觉的母亲!
丈夫不说话。我说李洁真的没活路了吗?如果被害人有过错,杀人者就有从轻的可能,这样的案子我报道过。白明星确实有过错!丈夫一点也不为所动,只是非常职业地说,被害人有过错,只是一个从轻的酌定条件,李洁劳改后重新犯罪,盗枪持枪杀人,这是两个从重的法定条件,判决时,法定从重条件先考虑,酌定从轻条件后考虑。
我无话可说。
我似乎理解了李洁的平静。她根本就不想活了。她早就想把自己污浊的生命消灭掉。
据抓捕李洁的刑警讲,让她收拾行李时,她曾问,我能活到春节吗?我用不用把过年的衣服带上。刑警说带上吧,把所有的衣服都带上吧。
李洁,假如你就这样死去,你死得有什么意义呢?(《中国妇女》1999年第3期雷平文图片由张寒提供)